船司的主舱单号,前4位必须是船司的SCAC code,领航系统操作时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除了集装箱运输之外,领航&骏日系统同样支持用户发送散货、大件货(BB Cargo)、油罐(Tank)等运输方式。
海运去美国或者经美国中转的货,都要发送AMS和ISF信息。这些都是美国海关强制要求执行的。ISF信息更是要求在船开前24小时发送至美国海关,任何的晚发,错发,漏发,重复发送,都有可能产生USD5000-USD10000的巨额罚金。
ISF信息,也称10+2信息,10个信息包含制造商的公司名字和地址、买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卖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货物送达的公司名称和地址、进口商的海关登记号、收货人代码、产品原产地、海关关税编号、装柜地、货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2是指船运装载位置计划资料和装载货柜的状况讯息。如果是到美国的拼箱货,拼箱公司一般会在截关当天以邮件的方式告知相应的ISF内容,此内容包括装箱地,货运公司,MB/L # WITH SCAC CODE,AMS HB/L # SCAC CODE 以及ETD和ETA 时间。发货人要注意查收。
一般发货人委托的货代或者收货人均可申报,大部分操作是发货人准备好ISF 信息或者表格给收货人 收货人申报。小编的纽约客户,是我们这边准备好ISF表格给收货人,收货人自己发送的。如果货物只是途经美国,那么就由船公司发送ISF5+2,这个就要看船公司的单证中心在哪里了,有可能在中国,也有可能在美国,也有可能在第三国。但与收发货人都无关的。
ISF信息发送,在AMS系统中可以查询,显示3Z状态就表示ISF申报成功了。ISF信息一般是通过现有AMS系统发送或者美国海关ABI 关税系统发送。这些操作,进口商自己或者其报关行或者货代公司都会处理好的。如果发货人选择的是美国清关到门服务,那你就不用为AMS和ISF申报以及清关来操心了,货代公司会帮你一手操办完成,你要做的只是提供收发货人资料、货物信息以及签署一份POA(美国进口报关委托书)就可以了。
根据美国海关的规定,要求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货运代理(NVOCC)发送AMS信息。发送AMS的NOVC首先需要在美国FMC获得NVOCC资格,同时需要向美国海关发送相关数据,才能从美国NMFTA(National Motor Freeght Traffic Association)机构申请专属SCAC(Standard Carrier Alpha Code)。在发送过程中,NVOCC必须对美国海关的相关规定有一个完整清晰的了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可能导致通关延误甚至被美国海关罚款。
因为AMS也叫24小时舱单预报,顾名思义,就是提前24小时发送舱单。24小时不是以开船时间为标准的。它应该要求在盒子上船前24小时收到美国海关的收据(货代可以得到OK/1Y,船公司或码头可以得到69)。没有规定提前发多久。不管发多早,都没有正确的收据。
在实际操作中,船舶公司或NVOCC会提前提交AMS信息(船舶公司一般提前三四天截单),而对于出口商来说,提前三四天给出的信息可能是不正确的,所以截单后需要船舶公司更改AMS信息。
AMS的资料是通过使用美国海关指定的系统直接发送到海关数据库中,由美国海关系统自动进行检查及回复,一般在发送后5-10分钟后就会得到结果,只要发送的AMS资料是完整的,马上就会得到"OK"这个结果,这个"OK"代表这票AMS的货上船没有问题,没有"OK"则不能上船。2003年12月6日,美国海关开始要求SPECIAL BILL,也就是对船公司所发的MASTER BILL和AMS中的MASTER BILL NO进行匹配,两个号码一致就会得到"1Y"的结果,清关时AMS方面就没有问题了,这个"1Y"只需要在船到美国靠港前得到就可以了。
共同点是:
1
. 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不适用于其他的运输方式。
2
. 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即卖方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尤其要注意CIF术语,是在装运港交货,而不是在目的港。
3
. 风险转移的界限都一样,都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风险由出口方转给进口方。
4
. 都是象征性交货。
不同点是:
1
. 双方在运输和保险上的分工不同。FOB 术语中是进口方负责运输与保险,CIF是出口方负责运输与保险, CFR是出口人负责运输,进口人负责保险。
2
. 货物的价格构成不同。FOB只是成本价格,CIF是“货物成本价+保险费+运费”价格, CFR是“货物成本价+运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