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样单必须在交接当天发给客户与海外代理核对,并得到海外代理的确认才能飞;
2、所有预报资料包括主单,分单,舱单,装箱清单和发票(如有)必须在货物起飞前一天拿到正本的扫描件(分单扫描件必须提供ORIGINAL 2 FOR CONSIGNEE一页);
3、货物到单到单到货时必须确认报关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有装箱清单和发票A4套打纸---南美的清关资料都要求正本随机,蓝色章蓝色水笔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特殊确认);分单需要有蓝色章/蓝色水笔签字;
4、南美出运的装箱清单和发票上的数据,包括不限于收发货人信息,最终入仓的毛重,件数,体积等要与提单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特殊情况具体单独确认);
5、空运货要求:
1)如下信息强制性要求显示在主单和分单上;
·收发货人的完整信息(收货人的税号必须显示,巴西是CNPJ,有些国家叫做NIT或者TAX ID等)
·毛重,计费重和货物件数:主单,分单,舱单和装箱清单以及发票上的所有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且和国外提前确认好;提单上显示不一致会导致目的港清关延迟并产生额外的仓租
·主分舱单的始发港,目的港和路线必须保持一致
·货物品名用英语或者葡萄牙语显示
·立方数/体积重要显示
·主分舱单的制单日期和航班日期必须保持一致,或者制单日期提前与航班日期,主分舱单一致
2)如下信息提前或者不晚于发预报时间告知:
·预计起飞时间
·是否有哪些路线是走卡车
·预计的航班后段信息
·预计到达的时间
·随机的正本文件扫描件必须在货交航司之前提供给代理
3)巴西法律禁止提单上显示AS ARRANGED,必须显示运费,且注明"PREPAID"或者"COLLECT"
4)主分舱单不能有任何手写信息,除了蓝色水笔签名
5)正本分单必须包括“ORIGINAL 2(for consignee)"一联且有蓝色章蓝色水笔签字+发货人提供的正本蓝色水笔签字盖章的装箱清单和发票必须一起随机,除非装箱清单和发票有特殊要求
6)正本随机的提单每一页都要签字盖章,显示好制单日期
7)所有的货物都必须贴上分标签(多贴2-3张以防丢失),且显示正确的主分单号,始发港,目的港,航班信息,件数(航班信息和件数根据具体航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