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限内或保单列明的追溯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它任何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可以进一步解释为:如果产品存在设计、制造、警示说明缺陷,造成他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产品的生产方或销售方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或第三方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它的保险标的就是侵权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凡是产品存在的潜在的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包括产品本身)的潜在风险,都可以通过产品责任险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