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种,具有强制性,所以,商业保险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的。
团体意外险,其性质属于人身性质的保险,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近亲属,这就是保险公司为什么将理赔款打到工伤职工的账户上的原因,所以这种性质的保险,对劳动者只具有福利性质,用人单位不能将理赔款抵作工伤赔偿,话说回来,确实有一部分商业保险是可以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