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免赔/ 门至门/免追偿/ USD100万元限额
一切险、ICC(A)
全国
1)不负责裸装的钢材及其制品(包括卷钢)的锈损和标的受到刮擦导致的损失;
2)无包装或简易包装的纸张及其制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保额的1%;
3)陆路运往俄罗斯、白俄罗斯、中亚各国的货物:对于盗抢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损失金额的20%;
4)玻璃、石料、陶瓷制品等易碎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保额的3%;
5)冷藏冷冻货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保额的1%;
1) 精密仪器(精密仪器的判断条件是:A.对运输有特别的防震动、防倾斜、防尘等特殊要求。B.受国内维修能力所限,设备受损后无法在国内修复。C.单件货物保额超过RMB500万元。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即为精密设备或仪器);
2) 鲜活动植物、果蔬;
3)大宗散货(包括散装的农产品、化工产品、煤、油品);
4)工艺品(包括各类雕刻、编制、刺绣、古董、字画、瓷器、玉石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以及计算机软件等难以客观确定保险价值的货物;
5)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6)武器、弹药及其零配件;
7)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列明的货物;
1、联系查勘代理或国内保险公司或领航客服报案
2、拍照(现场照片和货物受损情况照片)
3、提交文件资料和照片
4、保险公司邮件通知理算金额
5、赔付
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所需单证
(1)保险凭证:保单正本;
(2)索赔资料:出险通知书、索赔函、索赔清单;
(3)事故证明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证明、消防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运输合同或运输协议等;
(4)损失证明资料: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运单(货票)、发货票、装箱单、磅码单、提单、托运单、交接验收记录、收货人入库记录、收货人货损货差证明、货物发票总价复印件、受损货物的维修发票或维修/更换项目清单(报价)、鉴定书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5)其他材料: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照片、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
2、进出口货运险理赔所需单证
(1)保单原件一份;
(2)提单原件一份(电放可提供复印件,但需正本的电放通知函);
(3)装箱单;
(4)发票;
(5)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复印件;
(6)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单据(比如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拼箱货的拆箱报告等);
(7)货损货差证明(资料的具体要求视案件情况再细化,具体根据个案告知);
(8)索赔函;
(9)出险通知书;
(10)受损标的清单;
(11)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
(12)照片。
ICC(A)(人保(备案)[2009]N98号)
ICC(B)(太保(备案)[2009]N244号)
ICC(C)(太保(备案)[2009]N246号)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太保(备案)[2009]N273号)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太保(备案)[2009]N274号)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太保(备案)[2009]N276号)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仅适用于出口运输(太保(备案)[2009]N278号)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适用于冷藏或冷冻运输(太保(备案)[2009]N279号)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适用于国内运输(太保(备案)[2009]N271号)
协会船级条款01/01/2001
Sanction limitation and Exclusion Clause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
运输中止条款(Termination of Transit Clause (TERRORISM))
战争/罢工取消条款(War & Strike Cancellation Clause)
罢工民变险
战争险条款
仓至仓条款
盗抢险
玻璃破碎险
受潮受热险
装货、卸货条款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短量险
4.混杂玷污险
5.渗漏险
6.碰损破碎险
7.串味险
8.受潮受热险
9.钩损险
10.包装破碎险
11.锈损险
1、本产品系列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2、由于货物种类和包装情况不同,保险人(承保的保险公司)有可能将根据投保信息对保费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险人最终核保结果为准。
3、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可拨打太平洋财险客服电话95500进行查询。您也可以登录领航保进行查询下载。
4、如您在投保时选择需要纸质保单,我们将在出保单后5个工作日内以快递(运费到付)形式投递给您,请注意查收。
5、如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领航保投诉电话400-696-5156 ,我们将及时为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