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或其他知情人应及时将该事故的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现场查勘检验: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出专业勘察人员进行事故勘察,如果确定保事故确实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承保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额进行赔偿。
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码头、装卸公司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及时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收集资料: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准备好理赔所需材料,如保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检验报告等。
责任审核: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材料后,会进行责任审核,确定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并核定损失金额。
支付赔款: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以上步骤构成了货运险理赔的基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指导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