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分为一般附件险、特别附件险、特殊附加险三种,其中:
①、特别附加险(6种)
交货不到险、舱面货物险、进口关税险、拒收险、黄曲霉险、扩展条款
②、特殊附加险(2种);
战争险、罢工险
③、一般附加险(11种)
1、 偷窃、提货不着险:1.偷窃行为所致的损失;2.整件提货不着;3.根据运输契约规定船东和其他责任方免除赔偿的部分。
2、淡水雨淋险:被保险货物在保险有效内,直接由于淡水,雨淋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包括装外部应有淡水或雨水痕迹或其它适当证明,同时,被保险人必须及时提货,并在提货后十日内向保险人或保险单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否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短量险: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数量短少及重量的损失。对有包装货物的短少,必须有外包装发生异常的现象,如破口、裂袋、扯缝等。
4、杂混沾污险:因混进了杂质致损,如矿砂,矿石等混进了泥土,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影响,以及被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玷污致损
5、 渗漏险:一般是指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和油类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以及用液体装存的物质
6、 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等造成货物本身的凹瘪、脱漆、划痕等损失。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物质来说的,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粗鲁、运输工具的震颠等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等损失。
7、串味险:因为受到其他物品的气味影响而造成的串味损失
8、受潮受热险:被保险货物的损失必须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致损原因是船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而船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必须实在运输过程中,因气温突然变化,或由于船上通风设备失灵导致的。
9、钩损险: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钩类工具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包装进行重新更换、修补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10、包装破裂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搬运或装卸不慎致包装破裂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为继续安全运输的需要,对包装进行修补或重新更换包装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11、锈损险: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这种生锈必须是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