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运程保险,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从货物运离发货人仓库开始,直至运达目的地的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地为止,按保险标的实际所需的运输途程为准。
集装箱综合险既负责集装箱本身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又负责集装箱机器因火灾、爆炸、船舶沉没、触礁、搁浅或碰撞、陆上或空中运输工具的碰撞、倾覆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集装箱全损险的责任范围为集装箱的全部损失,集装箱的推定全损以及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的分摊。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不含盗抢。
物流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列明的意外事故,含盗抢,但不含自然灾害。
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根据保险法有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额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因此当被保险人发现损失是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的,要向第三方索取货损货差证明,还应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向对方提出延长索赔时效的申请。
但是在领航投保货运险,可以免除对货代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