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买了这个保险是不是就万事无忧,一切都保了?我们先来看一下合同条款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除开通用免责条款外,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对于除外责任为: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除非另有约定,在被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部分的损失。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对于非保单列明的工程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人员伤害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由于设计错误导致的损失也不能理赔。如果需要承保该部分责任,可以选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扩展险种,将保险范围扩大,常见的有三者责任险,设计师责任险等。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一般保含一下几种:
✔工程设计单位对造成建设工程损失、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保险责任事故的鉴定费用;
✔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为解决赔偿纠纷而交给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等;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工程设计单位为缩小或减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因此在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时一定要清楚自己需要保障的责任范围是哪些,对保险条款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根据自己的需要再选择合适的附加扩展责任,避免风险发生。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作为我国工程保证保险市场最早的保险种之一,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强大保险的保障功能,在建设工程领域长期发挥着重要的保险防范风险作用!(来源:险途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