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据证明第三方侵权
这种情况一般对于火灾案件,火灾案件中许多保险公司都会去搞过来一个火灾证明。火灾证明是什么?就是证明发生过火灾!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你就告诉我发生过火灾,有没告诉我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当然无法证明我有过错。所以遇到火灾案件,一定要找《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
2、保险理赔存在瑕疵
保险理赔存在瑕疵就是说本来不该赔的你赔付了。笔者真是觉得奇怪,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本身是基于法定的债权转让,法院没事越殂代疱审赔付行为干什么呢?反正凡是说让我提交保险条款的案件我心里都咯噔一下!不过对于保险大佬来说无所谓,拿着判决找被保险人要钱就好了,就是苦了我们这一帮“无良人士”。
3、存在保价/免责条款
比如顺丰的运输合同,发生了货损顺丰可不是按照你货物的价值赔给你,而是按照运费的1-3倍,现实中许多物流公司都会有这种保价/免责条款。
4、车辆是保留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5、缺少事故证明
事故证明有什么用处呢?最重要的就是定责,如果没有事故证明等于责任无法确定,这个时候责任方可以否认自己拉了这批货,或者责任方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直接不出庭。
6、定损证据问题
千万不要觉得追偿简单,请认真的审定损的每一个证据。包括,装货单和公估报告一致性,公估承运车辆的牌照一定准确,公估公司需要具备公估资质等等。
7、诉讼时效问题
国际海运的时候是适用一年短时效就好啦,是从货损发生之日起算一年,而不是从保险赔付之日。(来源: 烦心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