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2.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的单据;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