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基本信息
1、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2、保险标的(货物品名)
3、包装唛头信息(行业标准包装)
4、运输路线及起运日(起运地、目的地、中转地)
5、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轮船、飞机)
6、投保险种(根据运输的方式选定、多式联运选用多个险种组合有基本险和一切险的分别)
7、每次投保的货物总价值(及 单车货物价值)
8、普货费率,化学危险品费率,免赔金额与代理确认
9、投保时效起运前投保,投/被保险人原因导致货物起运后3日内投保的,
可不提供倒签保函,若超过,需要提供倒签保函。
特殊货物运输
1、危险品(非易燃易爆)
2、精密仪器
-单价达到500万人民币的仪器/设备
-设备受损后很难找到配件,必须运回原厂修理或很难修复,
和/或定损,和/或维修的仪器/设备
-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设备的平衡、稳定、防震、防尘、搬
运倾斜角度、恒温、恒湿等有特殊严格要求的仪器
3、重大机械设备(超过50吨,超长、超高等)
4、协议约定,每一运输工具的每-航次/班次/车次所负的
最高保险责任为人民币500万元(若有超过,提前告知)。
二、货运险险种介绍
保险主险条款主要有以下类:
①陆运险
②陆运一切险
③平安险
④水渍险
⑤海运一切险
⑥航空险
⑦空运- -切险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陆运险(基本险)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
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
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
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
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备注:钢铁类剔除锈损;裸装货承保基本险且锈损刮擦风险除外,二手、
展览或返修货物仅承担因保验事故的发生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切险
除承保基本险责任外还负责:
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
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
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
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人。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
每- -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
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
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
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
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
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或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
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
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
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
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三、出险后流程
四、理赔材料
索赔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运单)、发票、装箱单、理货签证、
检验(测)报告及相关货损货差证明。
如涉及第三方责任,还须提供向有关责任方追偿的函电及
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