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保险

时间:2019-10-22 11:08:03
关键词 关键词: 阅读量:2626
承保一定航期内保险标的遭受风险损失。期限由保险关系双方协商确定,保险责任起讫同其他保险一样,通过约定载于保险单上。
上一篇:共同海损
下一篇:转位责任索赔


  服务热线:
400-696-5156
备案
京公网安备2607290000008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40024号-京ICP备16046326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ipdmng@china-navigator.com
©2019-2029 linghangbao.com
qrcode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