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于2019年9月27日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的有关要求,推动网络平台货运健康规范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编制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和《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
政策理解
显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监管”会融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的方方面面,网络货运经营将进一步得到规范,而“现代信息技术”则会作为物流新业态创新发展的着眼点和重要发力点,对于网络货运平台申请资质、上线运营、数据接入等有相应的要求。
网络货运平台的线上服务能力
第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第二,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第三,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一般平台需具备: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的功能。
信息发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筛选、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意味着罗列的发布信息、筛选、修改、推送、撤回应该是必要的信息发布功能。
全程监控要求网络平台自己或者合作第三方平台对运输地点、轨迹、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具备对装货、卸货、结算等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
最后,这两项合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会开具给网络货运平台一个能力认定结果。
禁止网络货运经营者间互相开票乱象
之前部分网络货运经营企业之间互相倒票问题,将会明令禁止,这对行业将是一大利好。
货主/司机信息审核
托运人为企业的,除了登记基本信息外,必须留存【营业执照扫描件】,个体托运人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要求实际承运人在网络平台注册登记并核对实际承运人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并留下实际承运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零担行业交付验收要求
申报资质要求
文件明确对申报企业条件和资质给予了详细说明,大家关注度比较高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三级等保、系统功能要求等热点问题,也有了明确要求和说明。
保险理赔要求
网络货运经营者能对自身风险有更精准的管控,鼓励网络货运经营者采用投保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等措施,保障托运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