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F/ACI/AFR海外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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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航线的AFR预申报制度
答:

 简称为 AFR – (AdvanceFiling Rules)制度, 如同美国的AMS,欧洲的ENS,加拿大的ACI等。

众所周知,日本国会通过了一项“关税法”修正案,明确了出港前预申报制度。对于计划进入日本港口或者中转日本的船舶,对于装载在这些船舶的集装箱货物,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原则上必须在船舶离开境外装船港24小时前,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日本海关预先申报集装箱货物的舱单资料。海运集装箱货物舱单资料的预申报,须通过日本进出口•港湾关联情报处理中心株式会社管理和运营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以下简称为“NACCS”)进行。如果日本海关认定货物具有高度风险,将通知船运相关方建议放弃装船。如果该舱单资料不正确,将要求船运相关方进一步传输资料或更正资料。 

为此:一是及时了解日本海关关于AFR的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进行申报;二是与合作的直接货主加强沟通,给AFR发送和确认预留充足时间,并约定因AFR发送导致货物延迟或者因不符合日本海关规定,导致货物无法发运等造成损失的责任归属条款,避免巨大损失。

针对这次申报所要求的信息结点,逐一梳理如下: 

首先:先说说申报流程,承运人(船公司)必须于船前2天,将所有日本海关所需要数据通过EXCEL格式上传到NACCS系统,并在接到上传回执后,方可算申报成功。作为无船承运人,也要一定在承运人申报之后进行二次申报,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当然了,无船承运人需要在3月申报前,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向日本NACCS系统提交申请所属于自己登陆申报系统的ID账号和密码,但要注意,承运人必须先注册属于自己的NACCS Carrier ID 这个很重要,它相当于在NACCS的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 

其次,我们来说说申报的各项数据。 

1、代码。看过NACCS系统的人应该都有一个感受,就是申报EXCEL表格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代码,包括船舶代码、包装代码、起运港代码、装货港代码、目的港代码、卸货港代码、承运人代码、毛重代码、体积代码、集装箱箱型代码、集装箱尺寸代码等等。这些代码可以通过NACCS官网下载,针对不同的数值对应相应的代码,千万不能显示错误,否则就要更改喽。在这里提示一下各位,如果是一票多箱的情况,箱号、铅封一定要分行显示,而且每箱对应的数据也要准确,不可一个数据内输入全部的箱号和铅封号,上传时系统会报错。

 2、收货人、发货人和通知人。 客户订舱需提供收发货人和通知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和电话,务必准确!(客户出小单,不用给实际收发货人信息,只提供小单的信息即可。但通知人不能显示SAME AS CONSIGNEE),目前海关要求的市、区、县、街道等分类,暂时不用填写,不影响正常申报。 

3、品名和包装类型 申报的品名一定要主品名,但品名要具体表述,含糊的或者日本海关明确规定不能表述的品名不能申报。包装类型也要以主包装为准,如客户提供包装类型不在日本海关罗列范围内,则按照包装大类区分。

 4、HS CODE HS CODE:必须为六位,对于超过六位的HS CODE,取前六位,系统测试结果是日本海关的接收回执为空白,表示日本海关不能接收。多品名提单:系统可以显示多品名,多品名提单的HSCODE由客户提供和决定,否则系统不能发送。危险品货物需提供危险品等级和联合国编号。提单并单:客户并单时HS CODE由客户提供和决定(两种品名并一票舱单)。

 5、件重尺 毛重小数点取2位,体积小数点取3位。

 6、开船日期和开船时间 日期可以按照船期表船期来申报,由于申报时间为开船前,所以开船时间可以大概写一个即可。时区目前我们都默认为东八区。

 7、Shipment Type 运输方式 整柜注明FCL 拼箱注明LCL 以上这几点需要大家精确完整,其他信息按照船舶和货物的实际情况申报即可。

 最后,我们来说说申报费用: AFS(advance filing surcharge)申报附加费整柜USD30/票,拼箱USD25/票.建议一次性录入准确,如发送后需要更正数据贵司会向日本海关发送CMR(申报更正)并收取规定的更正费用,AFA(advance filingamendment fee)更正附加费USD40/票。 日本这次的申报制度,对于我们货运企业来讲,确实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财力。数据多、准确性高、时效性强,目前日本海关申报系统也是处在初期运行,也会随时发布数据更新和新的要求,为此做好日本申报工作,才能保证货物都能顺利出运,安全抵港。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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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afr如何申报
答:

可以直接选择AFR代发,包含了全套的申报资质,详情可点击AFR代发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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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舱单AFR常见问题
答:
1、谁必须进行AFR申报?
当船舶从外国的装船港开始驶向日本港口时,作为海运承运人并且知道主提单层面载货信息的船公司以及知道分单层面载货信息的托运人如无船承运人,都是本制度的申报义务者。在本制度导入开始到稳定实施期间,在托运人中,只有与船公司签订运输合约的的一方为申报义务者。


2、如何应对中转?中转货物在境外港的申报截止时间有何规定?
规则规定中转货物申报时间应该在开行24小时之前。例如,如果欧洲的货物经过新加坡的港口中转,则货物信息必须在离开新加坡港口之前24小时申报。


3、对于非计划中转如何进行申报?
如果由于船期变化等原因而发生非计划中转,则必须在船舶离开中转港24小时之前,重新申报主提单和分提单层级的货物信息。


4、申报后突然中转的情况,需要删除当初申报的货物信息吗?
不需要删除当初申报的货物信息,而是在中转港申报期限前根据出港前申报(AMR)或出港前申报(分提单)(AHR)进行申报。


5、收货人字段中 'to order' 的描述被接受吗?
如果提供了"到达通知方"的确切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则收货人字段的" to order"可以被接受。


6、如果货物存在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获得通知?
日本海关将在收到货物信息申报后24小时之内通知申报者审查结果。例如,如果申报在装船前24小时完成,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在货物装船前就会收到通知,使货物停止装船。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如果没有发现货物风险,海关将不会发出任何预通知代码 (也就是说,对于可通行的运输,是不会发通知的)


7、哪些货物需进行申报?
需申报的对象为预计进入日本港口的国际贸易船舶上装载的海运集装箱货物。但是,空箱以及根据集装箱的通关条约(1971年条约第6号)第一条(b)规定不符合集装箱定义的平台集装箱装载的货物可不用申报。在本制度导入开始到制度稳定的期间,不在日本卸船的海运集装箱(过境货物)也无需申报。


8、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原则上,申报期限为装运港出港前24小时,因为申报义务者以及海关可以把握该出港时间。然而,考虑到目前物流的实际情况并基于现行入港前申报的规则,一些从日本近邻国家装运港驶往日本港口的航路,则导入缓和措施,将申报期限扩展到从装运港出港前。 若在装船24小时前进行了申报,船公司则可在装船前接收预先通知,及时放弃该货物的装船。


9、在申报项目中装船港与发运港有什么不同?
在中转货物的申报中,将开始即往日本发运的港口(通常为出口地)为"启运港"。而中转时预计进入日本港口的国际贸易船舶进行装船的港口则为"装船港"。


10、系统停机,在申报期限前无法进行申报时怎么做?
由于电气通信回线故障等的影响无法向NACCS进行电子申报时,可提前与指定的海关联系窗口联系,在海关订可后根据海关的指示,在申报期限前进行书面的申报。但如果受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人为灾害的影响无法进行申报的情况,则可免除申报。


11、海关风险分析结果是在什么时候进行通知的?
在海关接收到货物信息申报后在24小时内发出风险分析结果通知。因此,如果在装船24小时前进行申报,船公司则可在装船期接到高风险货物的通知,及时停止该货物装船。


12、海关风险分析结果中有货物无风险的指示通知吗?
海关在风险分析中判定该货物存在高风险时会发出DNL或DNU通知。有内容追加以及修订的情况则发出HLD通知。货物无风险时则不进行通知。


13、入港前进行货物信息申报后,由于暴风天气等国际贸易船行程出现变动,并且出港前申报的项目也有变动时,出港前申报的货物也需要修改吗?
入港前申报制度进行申报后进行货物信息修订时,除了海关认为的必须情况,一般只进行入港前申报的货物信息的修订,不进行出港前申报货物信息的修改。


14、在日本中转最终驶向外国的货物也为申报对象吗?
在日本中转最终运向外国的货物信息也必须申报。


15、是否适用申报期限缓和措施,是由装载申报货物的国际贸易船舶在国外的最后停泊港,和进行卸货的日本卸船港的关系决定吗?
是否适用申报期限缓和措施,是由预定进入日本港口的申报货物进行装船的外国装船港和该船舶到达日本的第一个港口的关系决定的。


16、在中转不明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使用装运港装货的船舶信息进行货物出港前申报?
在中转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在装运港装货的船舶信息进行申报。但是,一旦中转计划确定,则必须在中转港的报告期限前,使用中转舶船的信息再次进行申报。


17、在一般名称或者无商品名的化学品等中有成分为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要怎样记录?
无一般商品名的化学品等记载有商业机密成分的情况下,请记录它的用途。


18、在进行出港前申报(分提单AHR)分提单层面的货物信息的申报时,在主提单号一栏中,可以只输入轮船公司给的主提单号吗?
在第一位到第四位输入NACCS的船公司代码,再接着输入主提单号。由于这一栏是和出港前申报(AMR)中主提单号层面的货物信息进行关联的必须项目,因此请确保内容一致。


19、需在什么时候完成申报内容的修订?
使用本制度申报的货物信息是预定装船时的信息,有可能包含不确定的信息。所以根据相关企业的意见,除了海关的通知,在出港前时间申报(ATD)实施前,必要的时间可修改已申报的货物信息。 因此,修订需在出港时间申报(ATD)实施前完成。


20、申报内容中有哪些项目不可修改?
(1)出港前申报修订(主提单CMR):船公司代码、船舶代码、航次、装船港代码、装船港分号以及提单号。
 (2)出港前申报修订(分提单CHR):船公司代码、船舶代码、航次、装船港代码、装船港分号、主提单号以及分提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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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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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afr如何申报
答:

carrier (申报master B/L) & NVOCC (申报house B/L) ; 依据各船公司S/O 截SI / AFR时间(日本要求船开24小时前提前申报),在截止时间前提交AFR 资料,并要求申报成功。如有出HB/L 需告知船公司,否则船公司不会关联到HB/L的AFR申报。
日本预报舱单所需资料(HB/L 申报):
1) SHPR/CNEE/NTFY的全名, 地址 (包含街道名, 城市名, 邮递区号), 电话,
2) 提供品名6位数以上的HS Code
3) 唛头
4) 具体的品名 不接受含糊不清的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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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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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SF申报忘记发了,怎么办
答:

首先,发现晚发了,立该发送。 不发送ISF是清不了关的。 通常ISF不像AMS那么严,只要到港前几天发,都不会有事。

其次,联系目的港报关行,跟他们说明情况, 看看报关行是否有实力解决此问题。

最后,如果万一被罚款5000美金了。 那么,如果bond号是填写你们自己的C3 bond,则立刻联系你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向CBP提出申诉以减免罚金,通常可以只罚1000~2500美金;如果bond号是进口商的或目的港报关行的,则让对方找对应的保险公司去申诉。

通常,ISF都不应该被忘记发。 AMS没有得到3Z 匹配(AMS与ISF匹配),船司都不让上船的。 以后, 在发AMS前,就要和发货人确定,这一票的ISF是由进口商发还是由你们代发。 记住,只要发AMS就要发ISF。


如果有遇到罚金问题可以联系客服协助减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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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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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f申报晚了怎么办(美国isf的最迟申报时间)
答:

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即进口安全申报。

  从2004年底开始,美国国土安全部就召集一批对经贸运输、海关作业非常熟悉的专家。

  经过长时间的多方咨询、筹划、研讨,他们勾画出了新的安全申报蓝图,推出继AMS以来新一代的贸易信息单元,一个变化更大、影响更深远的项目,即“10+2 新规”

  美国海关对此的另一个称谓就是“ISF进口安全申报(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所有出口到美国或过境美国的货物均需申报:过境美国需申报ISF5+2,出口美国则需申报ISF10+2。

  上文提到的“2”,是对船公司的申报要求:

  1.船舶积载计划(VESSEL STOW PLAN)

  2.装载货柜的状况信息(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10”指的是:

  1.工厂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Manufacturer name and address

  2.卖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Seller name and address

  3.买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Buyer name and address

  4.货物送达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Ship to name and address

  5.进口商的海关登记号 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6.收货人的美国保税号码 Consignee number

  7.所有货品的原产地 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8.海关关税编号(六码)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No. 6 digit

  9.货柜的装柜地址 Container stuffing location

  10.拼箱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Consolidator name and address

  “5”指的是:

  1.订舱人名称和地址 Booking Party

  2.货物送达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Ship-to name and address (ST)

  3.海关关税编号(六码)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No. 6 digit

  4.交货地 Place of Delivery

  5.外国卸货港Foreign port of unlading

  作为国际物流界的好兄弟,ISF和AMS申报的不同之处,可简单区分为:

  AMS申报,主要是提单内的信息,而ISF申报涉及的主要是供应链上实体单位。

  如果ISF信息晚申报,漏申报,申报错误,美国海关将会收取5000美金的罚金。

  ISF信息须在装船前24小时成功申报且得到正确的AMS匹配状态。

  修改则必须在船到港前24小时完成。

  市场上常见的ISF申报方式是客户交由货代委托其目的港代理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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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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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sf申报晚了真被罚款吗
答:

ISF申报是美国走海运强制要求申报的一个信息,需要在开船48小时前申报成功,如果没有申报的话到时到了目的港海关抽查到的话会产生USD5000的罚款,不是百分百一定会有罚金,但是如果被抽查到的话就一定会产生罚金。所以一定要特别注意要在开船前48小时前操作好。你这个问题也不一定就被查到了,你也可以联系你的客户,让你的客户去帮忙处理一下,一般找当地的有实力的代理清关公司处理都没有问题的,就是下次不要再这样做,这个ISF真的很重要,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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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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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F外贸是什么?
答:

很多外贸小白没有听过ISF是什么,甚至是长期做外贸出口的老外贸员也可能没听说过这个词,那么ISF是什么呢?ISF是一种进口安全申报,作用的主要对象收美国,与ISF相似的外贸还有AMS,两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一定的区别。ISF是一种10+2的安全信息制,里面包含的信息有关于公司信息、包括公司的名字,创办历程,甚至是详细地址,还有就是公司联系顾客的相关信息,进口外商的公司以及进口编号,产品的来源等一切详细信息,ISF也是后期新增加的,本篇文章通过ISF的简单介绍,帮助外贸业务员了解ISF类的外贸知识,提高外贸专业知识储备。

一、ISF有什么申报规则

在ISF这种进口商安全规则中,填充是最为重要的,因为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大数据识别高风险供货商的货物,保护美国国民安全。就以ISF-10来说,他要去代理人在货物进口到本地港口之前,就要提供相关目标信息,通过ISF的数据填充,方便检察员根据信息来检察外贸进口物品的高风险性,并对高风险性进行严格的检查,那么那些低风险性的货物接受检察的次数就会减少很多。ISF-10的主要目的是管控安全,其他的工作并不在ISF的管控范围内,而且根据规则,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多项内容,包括客户确定购买的证明以及需要到达的地址,收到货品的应该有的编号,供货商提供的货物运输地点以及到达目的地集合中心等

二、与ISF类似的AMS相关信息

对于在全球网上贸易的外贸员来说,了解AMS作为销往国外市场的美国海外关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事情。AMS的发送资料有什么要求和规定呢?最接近直接供货商的货代要求发送AMS资料,在发送过程中经第三方手导致出现很多因素的不确定性,包括服务态度、其他利益差异分歧等,很有可能会导致被罚款,还有其他AMS的费用标准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那么既然要发资料,就要知道资料要在什么时候发的好,有人说AMS是一个24小时的舱单预报,但是一般都要提前三到四天就把资料交上去了,因为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出现变动,还能及时的重新申报申请,资料重新填充。但是也不用太提前,因为发的再早,没有得到回执也是石沉大海无声响的。资料发送到AMS之后,美国系统就会自动进行检查并且在短时间内进行回复,如果资料是完整的,审核通过后那么收到的允许出货的回复,如果审核内有通过,那么货品就没有办法被运输出去,所以要外贸业务员规划好发文时间。

三、填单时的注意事项

在填写ISF或者AMS中,心细是最重要的,还要注意填写的注意事项。比如运输的货品为军用的物资,那么货物不能被运输,如果是虚假的提单,那么海关这不会予以批准,如果不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货,那么货物不允许被发出,对运输货物要有精准的描述资料,包括货重多少,品质如何,检测结果如何,这些都是能否将货物运输出去的重要因素。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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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SF申报是什么?与AMS申报有何区别?
答:

什么是ISF申报

ISF是Importer Security Filing的缩写, 即“进口安全申报”,也叫反恐申报。 是美国海关对美国进口商的要求,这是“911事件”之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简称CBP)为加强美国安全而弄出来的一个东西,这是美国特有的一个申报,其目的是提高安全监管。内容包含12项, 10项由进口商提供, 2项由船公司提供, 所以ISF又称10+2。

ISF申报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二十四小时,通过AMS 或ABI 系统将电子申报数据送入美国海关。在ISF 申报操作方面,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信任的海外代理代为申报。

ISF(进口商安全申报,10+2)从2010年1月后开始,进入美国的商品需要申请ISF,在此之前都是可选择性申报的,费用为USD25/BILL

关于ISF的处罚条例,也已经有了相应的要求。在2008年1月2号建议方案ISF的罚金是全部货款总额,但到了2008年11月25号过渡时期正式条款改到每次违规,罚金五千美元,具体则是2010 年1月26日之后才开始处罚。

ISF申报即 10+2 新规的具体内容如下:

1、10+2提到的“2”,是对船公司的申报要求

(1)船舶积载计划(VESSEL STOW PLAN)

(2)装载集装箱的状态信息(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2、10+2提到的“10”,是要求装船前二十四小时再增加申报10个信息单元

(1)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Manufacturer name and address

(2)卖方的名称和地址 Seller name and address

(3)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Buyer name and address

(4)货物送达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Ship to name and address

(5)美国进口商的海关登记号 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6)美国收货人的美国保税号码 Consignee number

(7)所有货品的原产地 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8)HS商品编号(前六位)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No. 6 digit

(9)集装箱的装柜地址 Container stuffing location

(10)拼箱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Consolidator name and address


与AMS申报有何区别?

至于ISF 和 AMS申报的不同之处,简单区分为:AMS是指24小时舱单系统或称美国反恐舱单系统。申报的主要是提单内的信息,货代在申报时多能管控。而ISF申报主要是供应链上实体单位,部分信息在买方,部分信息在卖方,如何有效的整合这些信息,开始时期比较困难。如果由货代帮忙申报ISF,必须在定舱时,已收集到相关资料。而如果由进口商自己申报,在申报时必须与卖方沟通好一些信息。


需要有以下几点注意的:

ISF由谁发送?

(1)进口商或 (2)进口商指定的货代或报关行

ISF如何发送?

(1) 现有AMS系统 (2) 美国海关ABI 关税系统

发送时间:

和AMS一样, 必须在登船24小时前发送

修改截止时间:

必须在船到港24小时前做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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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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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美国ISF进口商安全档案(ISF)?
答:

为避免延迟发货和罚款,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一直以来都在敦促授权代理商,海运进口商,承运人和其他申报人遵守新的ISF申报规则,以免被处以高额的现金罚款。

什么是进口商安全档案(ISF)?

该ISF是一个规则,强制规定报关行,进口商,以及参与通过海运运送货物到任何其他授权代理货物的起点处装载的24小时前以电子方式提交额外的数据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港口。

进口商安全填充至关重要,因为该机构将其用于贸易控制和评估风险。利用这些数据,CBP可以防止走私等非法活动,识别高风险货物,并确保进入美国的货物不威胁美国人的安全,健康。

ISF进口商安全档案ISF-5和ISF-10

ISF-10

进口商安全备案10(ISF-10)是通过要求代理商,进口商或海关经纪人在将货物装到国外港口之前提交数据元素来增强目标的过程。通过更好地针对高风险货物,低风险货物将在入境口岸接受较少的检查。ISF-10确定了供应链中涉及的各方,并结合24小时规则,CBP可以更好地描述进入美国的商品。

ISF-10仅用于瞄准和安全目的,不会用于确定入境或贸易或商业执法。但是,海关官员可以将入境数据与ISF进行比较,以评估和分析风险并检查所提交ISF信息的有效性。

根据ISF-10规则,履行IFS规则的负责方必须向CBP提交以下十项内容:

1、买方-同意将货物出售给或已经出售给的最后已知方的地址和名称。

2、收货人编号–海关指定的要运输其商品或个人的进口商编号,社会安全号,IRS或EIN。

3、集装箱装箱地点–通过将货物装进集装箱准备装运的地点的地址和名称。

4、原产国–根据美国的进口法规,规则和法律生产或制造的产品的国家。

5、进口商记录号–海关给定的进口商编号,社会安全号码,EIN或负责满足进口法规和法定要求(包括关税)的一方的IRS编号。

6、统一关税表编号-托运货物编号的分类,为6位数字。

7、制造商/供应商–生产,制造,生产或组装产品的最后一个实体的地址和名称。

8、卖方–同意从其购买商品的实体的地址和名称

9、运送至当事人–一旦海关清关后,应收取货物的第一个交货方的地址和名称。

10、收货人/承运人–安排容器填充的公司或人员或填充者的地址和名称。

ISF-5

就像ISF-10一样,ISF-5对于通过美国运送货物的承运人,经纪人,代理商或进口商是强制性的。通常,承运人或货运代理必须提交ISF-5的船上剩余货物(FROB),在美国境内停止到达美国的国外提货港口或其他最终目的地之前的保税内运输。

责任方必须在将船只装载到美国之前至少24小时提交ISF-5。如果发现一批货运因未提交ISF数据而多次违反《贸易法》,则CBP可能处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

发起预订货物处所的一方通常称为订舱方,通常是负责向海关官员提交ISF-5的一方。

除了提货单号之类的数据外,CBP还要求提交ISF-5的以下数据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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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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