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质不同
货代责任险是保障货代的经营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如无单放货、无人提货、错发错运、AMS等舱单错发漏发、单证错误、运输途中第三者责任等。
货运险是保障货物的损坏与丢失造成的损失。
2、理赔对象不同
货代责任险是理赔给货代的。
货运险是理赔给货主的。
3、保障周期不同
货代责任险一般是保一年的,一年中有关于货代的经营损失都在货代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内。
货运险一般是保单票货运的,货物到达约定的目的后,保障随即停止。
4、两者是互补的
货代可以同时购买货代责任险和货运险。
货运险可以为货代解决货丢货损的损失问题,直接降损失费用代替货代赔给货主;
货代责任险可以为货代解决除了货丢货损以外的损失责任承担问题,可以减轻因员工疏忽造成的公司责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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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对象不同
虽然货运险和物流责任险都是主要保障货物的,但是细分上还是有所不同。
货运险主要是保障货主,赔付是赔给货主的。
物流责任险主要是保障物流企业的,赔付是赔给物流企业的。
2、保障区域不同
货运险可以分为国内和国际,领航主打的是国际货运险,如有国内货运险需求也可以投保。
物流责任险主要是保障国内物流,国际部分暂不支持。
3、保障时间不同
货运险一般是按照单票货物从起运到目的地的全程保障。
物流责任险是交一年保一年,无论有多少票货,在保障额度范围内都可以保障。
4、保障货次不同
货运险只能按单票保障,如需保障全年的,需要另外定制按年投保的货运险。
物流责任险都是保障全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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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险是可以细分为国际和国内的。
如果是目的地在国外,起运地在国内,是可以连带着一起保障的,只需要在投保时填写好起运地和目的地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国内需要中转几个仓库或城市的,一定要填“最后一个仓库的地址”,即出国前的最后一个仓库,否则需要多投保一份国内运输段的货运险。否则有拒赔的可能。
如果是纯国内运输的,则只需要填写好起运地和目的地即可。
无论是国际或是国内货运险,都支持线上直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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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领航保平台已实现API接口对接,可以与您所使用的ERP系统直接打通,实现快捷投保和批量投保,免去人工重复录入的麻烦,更避免了人工代投可能引起的信息录入错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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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可在右侧联系客服。
您好,货运险不建议超额投保,只需要按照实际货值投保即可。如果超额投保出险时,保险公司只会按照实际货值赔付,超额部分则会退回保费。
以您的需求来看,如果10万的货投保了20万的货运险,出险了最多只会赔偿10万,另外会退回多买10万保额对应的保费,即0.03%*100000=30元(按万3费率计算)。
另外,赔的少的原因有如下3点:
1、不足额投保:即10万的货只投保5万,出险了最多赔5万;如果出险数额不足5万的,则是按照比例进行赔付;
2、有免赔额:如果您之前投保的货运险又免赔额,在实际赔付时会先扣除免赔额后,再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赔付;
3、特别约定:您之前投保的货运险对于某些种类的货物或出险情况有特别约的赔付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是足额投保且0免赔额的,也是按照约定好的比例进行赔付。
如果您需要协助您分析当初赔的少的情况,可以在右侧联系咱们的24小时在线客服咨询详情。
您好,为了让货代企业经营更省心,领航保平台全年无休,只要您有需要,周末、节假日都可以在领航保平台上实时投保,另外还为您安排了7*24小时专属客服,随时为您答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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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就是免赔的额度。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
因为免赔额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就大为减少,从而可以降低保费,所以免赔额条款在各类保险中得到广泛使用。
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 , 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绝对免赔额是指:在签订保险协议时,保险双方会制定一个固定的免赔金额,出险后,在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
相对免赔额,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起点限额。如果损失低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当损失高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时,保险人将赔偿超过免赔额部分。其与绝对免赔额不同之处在于,免赔的金额并非固定的,而是需要通过约定的条款以及实际损失计算出免赔额。
海上货运险之所以使用相对免赔额是因为托运人能预料到由于恶劣天气、船舶持续航行和货物经常搬动等原因至少会造成一些小额损失,还因为财产由承运人占用,其不具有夸大损失的动机等原因。
货运险已经有4000年的历史,今天领航君就来简单讲讲货运险的历史。
公元前2000年,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货运险雏形已诞生。
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商法》规定共同海损分摊制度,凡事为了减轻船只载重,而将船上货物抛弃一部分入海,这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货物,应由全体分摊偿还。
公元前7-8世纪,船舶抵押借款和货物抵押借款制度流行,通常视为原始形式上的海上保险。
公元1347年,热那亚商人开出了最早的保单,承保了“圣克勒拉”号船舶从热那亚到马桥卡航次。
公元1384年,诞生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契约,承保了从法国南部到意大利的一批货物。
公元1424年,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在意大利诞生。
公元1871年,劳合社正式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公元1906元,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正式通过,他是一部对很多国家的海上保险立法都影响深远的法律,被世界各位视为海上保险法的范本。
1912年,协会货运险条款诞生。
1963年,分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借鉴后,国内制定了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1982年,分ABC条款,代替原来的名称,且应用广泛。
2009年,适应现代贸易物流的调整,使用频率提升。
现代货运险的条款,基本是使用82年的或09年的条款。
如今货运险已经被广泛接受,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货运险更是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几年遇上了特殊时期,生意不好做,此时生意上的风险是最高的,特别是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一个意外事故、一个天气突变,都有可能让我们损失几个月甚至是一年的利润,这是经过四千年检验而来的。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利润,请做好风险控制,业务稳当就是活下去的基础。
1、及时验货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一定要提醒收货人或代理及时验收,确认货物是否完好,或是发生货损,这是个关键的步骤,如果想当然认为货物包装完好或者运输途中没有发生状况,就认为货物没有问题,大大方方地签收,签收后再反馈货物损坏或损失等,可能引起争议或纠纷。时刻记住这句话,天有不测风云。切记在发现货损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货损证明,如照片和视频,并在签收单上备注货损情况。
2、通知检验
当收货人或代理在验货时发现了货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必要的检验,以取得事故的签证。比如外轮理货公司、港务公司、航空公司、海关、商检、船方确认函等。同时拍摄损坏货物的图片和视频,尽量360度全角度地拍摄到位,关键时候可作为取证资料。
3、损失通知
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提出索赔申请,谨记是书面的申请书。
4、施救处理
收货人和货代负责人对货物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保护现场,保管好货物的包装、容器等。
5、现场勘查
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安排现场的查验工作(出口货运险应及时通知保单注明的检验代理人),现场拍照,清点货物,确定损失的原因和数量,做好记录。
6、相关单证
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一些必要的单证,不同保险公司有所差异,基本资料包含:保单正本、货物提单、货物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声明书、索赔清单或其他单证和文件。
7、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