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中国交通运输部通过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处罚7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的通告》。
通告指出,2021年9月至11月,交通运输部在天津、宁波和深圳口岸组织开展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共发现7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附后)存在实际执行运价与备案价格不一致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列》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对上述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集装箱班轮和无船承运市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处罚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情况予以通告。
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运价备案义务并切实执行备案运价,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及经部授权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运价备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不合理收费,多家船公司曾受罚
无独有偶,韩国、美国也曾对多家船公司开出罚单。
今年1月和6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也曾对多家船公司开出罚单。理由这些航商涉嫌串通和违法操控航线运价,并对其处以上千亿韩元罚款。
今年4月,美国FMC认定赫伯罗特船公司违法收取空箱滞期费,下令对其进行高达822,220美元的民事罚款。
为什么需要无船承运人备案和运价备案?
中国货代企业在开展业务前进行无船承运人备案和运价备案的好处有哪些?
1、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
2、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
3、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
4、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另外对于交通主管部门来说,向全社会公开无船承运人信用记录,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有利于加强对无船承运市场的监管。
合规经营 及时备案
为了维护良好的海运市场秩序,交通运输部加大对企业运价备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已然成为一种趋势,无船承运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开展无船承运人经营活动前进行NVOCC备案,同时切实执行运价备案,备案的运价幅度应正常合理并且根据实时情况更新运价,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领航国际最早于2010年首创了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责任保险,以满足交通部为缓解企业的资金负担。
2019年随着NVOCC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领航国际凭借10余年的丰富经验为大多数客户成功办理了无船承运人备案及运价备案。